上海强制执行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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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子女合法吗 公司转让后的债务谁来承担

2025-04-01上海强制执行案件律师

 王勇,上海强制执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子女合法吗

  父母可通过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自己的子女,那么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子女合法吗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认定在看完下面的文章后,对于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子女合法吗这类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接下来就是由带来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子女合法吗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子女合法吗


  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撤销债务人行为。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1、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2、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3、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4、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认定


  司法解释规定: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处理: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民诉法规定:


  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处理;。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以上就是由整理收集的有关于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子女合法吗的有关知识,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子女时债权人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撤销债务人行为。相信很多人都对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子女合法吗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公司转让后的债务谁来承担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


  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通常情况下公司进行转让会涉及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此时需要及时通知公司债权人,要是债权人不同意公司转让的话,则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而在公司进行转让后,公司原有的债务还是应该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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